法律 員工試用期內辭職是否承擔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5K 員工試用期內辭職是否承擔責任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有約定競業條款或商業祕密等事項的,勞動者違反條款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請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沒有具體的約定,那麼員工試用期內辭職不需要承擔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承擔責任 勞動合同 辭職 員工 試用期 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