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的立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的立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導致國家一、二、三級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2、導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損毀的;3、其他後果嚴重的情形。 治安管理 流失 失職 立案 珍貴文物 訴訟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