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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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如何定罪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如何定罪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19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文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觀要件
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4.客觀要件
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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