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中介公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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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介公司的作用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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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介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買賣中介的陷阱如下:

1、串通一氣暗放空盤

為了吸引買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機構與業主串通一氣,騙買主或承租者上鈎,等買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後,就編造種種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詐

買方委託中介購買房屋,簽訂中介合同或承諾書,同時向中介交納定金或押金。當買方和賣方洽談簽約事宜時,方知賣方的房屋有產權“問題”,根本不能過户。當向中介公司要求退還定金或押金時,中介公司以“單方面違反承諾書上的規定”為由拒不退還。

中介公司明知賣方房屋產權不清,仍向買方介紹,違反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了當事一方的知情權,同時也違反了《 合同法》 ,在當事人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不是真實意思表示,屬於可撤銷合同。由於賣方的原因房屋不能正常成交,當然合同無法履行,買方要求退回押金,中介公司是不能拒絕的。

3、阻止購房人仔細查看房屋質量

房屋作為一種複雜的交易商品,質量問題有時候在短時間內難以有效發現,有的賣方還常常進行改裝、修飾使得質量問題暫時得到掩蓋,在這種情況下,買方更是不容易觀察。中介為了促成交易,賺取佣金,往往引領買方走馬觀花地查看房屋,買方不知就裏,倉促成交,等到問題發現之時,中介也會以種種理由推脱責任。

4、房屋面積陷阱

在房屋交易談判中,中介利用模糊的方法,給買方造成交易的面積是按照使用面積計算,等到簽訂真實的交易合同時,卻使用建築面積的術語,須知建築面積大於使用面積,(關於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之間的換算關係,不同種類的房屋,有不同的公式),等到買方認識到問題的存在時,已處於被動狀態或已經造成損失。另一種面積陷阱是不區分帶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和不帶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在中介過程中,中介商只籠統地介紹建築面積,買方誤以為是不帶公攤面積,事後因此發生糾紛。

5、隱瞞出售背景和規劃前景所謂出售背景

比如該房屋是否將來要拆遷。所謂規劃前景,比如,該房屋周圍是否要建垃圾場,是否修建橋路等。這些因素將影響房屋的使用價值或商業價值,中介方為了促成交易,進行隱瞞將會損害買方的利益,建議買方在購買之前,要仔細考察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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