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入户購房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成都市積分入户的條件是什麼
(一)基礎指標及分值
1、合法穩定就業。
持證人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並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試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記地址在蓉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經營滿6個月並依法納税的,積10分。
2、合法穩定住所。
持證人在蓉實際居住,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按照面積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40分;
租賃住房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積5分。
3、參加社會保險
凡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持證人在我市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按月繳費的,每年最高積12分。其中:
(1)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3分;
(2)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6分。
4、連續居住年限——與上面三個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計。
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證件簽註的,每滿一年積5分。
(二)導向指標
1、區域導向指標。
持證人在本市中心城區(包含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以外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點發展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20分。
2、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指標。
持證人符合本市年度公佈的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的,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