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籤勞動合同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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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籤勞動合同司法解釋
倒籤勞動合同司法解釋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關於倒籤合同是沒有相關的司法解釋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約定倒籤合同的,視為其放棄請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權利,在倒籤合同後主張的,人民法院不予主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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