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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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否起訴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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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蹤五年妻子能申請協議離婚嗎?

不能。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必須雙方同時到庭,因為調解是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雙方不到場,調解是無法進行的。因此,如果一方不到庭,短期內另一方無法辦理離婚手續。當然,如果此後失蹤者繼續下落不明滿2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向對方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失蹤。宣告失蹤判決生效後,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依據以上法律規定,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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