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蹤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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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蹤起訴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你好,夫妻雙方一方失蹤多長時間,另一方才能起訴離婚

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三份起訴狀;
2、你們雙方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複印件或户口簿複印件);
3、你們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或者婚姻關係證明書(起訴時僅需提供複印件,如果起訴的時候沒有結婚證,可以去結婚登記地的民政局開具“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作為雙方婚姻關係證明);
4、如果要分割財產,應當提供待分割財產的有關資料,比如房屋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證、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記卡、社區證明。
帶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後等待通知,積極參加訴訟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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