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能作為出軌證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短信能作為出軌證據嗎
短信能作為出軌證據嗎
手機短信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在離婚時可以作為一方出軌證據。
1、證據本身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比如,反映雙方不正當關係的照片,應當是真實的攝影,不能是通過技術合成的,否則,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2、證據所反映的內容應當與要證明的事實有關聯。例如,一方欲證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應當提供雙方發生婚外情的證據,如捉姦在牀的照片等,而諸如通話記錄、短信記錄等一般只能證明雙方進行過聯繫,而不能證明婚外情的存在。
3、證據的取得方式必須合法。通過非法方式取得的證據不會被法院採納。例如,一方拍攝的另一方發生不正當性行為的照片,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住並拍攝的,是合法的,一般會被採納;如果是闖入第三者住處或闖入賓館房間拍攝的,不但不會被採納,反而有可能要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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