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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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種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只是涉及到了部分財產損害的交通事故,對於這樣的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故產生的原因沒有爭議的話,其實完全可以自行協商處理,不是一定要報警處理的。畢竟報警處理,還是會耽誤當事人的時間,而本身事故也不是很嚴重。另外,針對這類事故,要是報警的話,其實也是可以進行快速處理的。實際怎麼來處理,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選擇。

快速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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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


1、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其中車輛手續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在核對完上述信息後方可挪車,不然之後會有麻煩,建議最好在雙方認可和拍照之後,互換下駕駛本再挪車,防止逃逸事件發生。

2、拍照。照片是快速處理中非常重要的證據,照片要求有一張能説明事故現場情況的照片,一張可以説明事故發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最好把當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

3、在核對完上述信息後,迅速將車挪到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後打開雙閃、在適當的距離設置安全警告裝置。如果可快速處理但未及時挪車、未設立安全警告裝置等,警察到現場後會進行相應處罰。

4、在完成上述步驟後,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保險,之後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裏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點是,在雙方都認可並且填寫快速處理單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打電話報警的。

對於那些刮擦或輕微碰撞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採取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是最好的選擇,既可以快速的明確交通事故的責任問題,又可以節省處理時間。在此小編要提醒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所以各位肇事者還是留在現場配合警察調查取證的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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