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且不讓上學是合法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且不讓上學是合法的嗎
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且不讓上學是合法的嗎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且不讓上學,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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