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不是必須經過調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離婚是不是必須經過調解
離婚是不是必須經過調解
法院必須進行調解,但是原被告雙方可以不接受調解。
調解是要在尊重雙方意願的基礎上進行的,所以如果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的,可以不接受調解,或者不接受調解的結果。如果不能調解的,則法院會開庭審理,開庭審理後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