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半年沒有性生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7W
婚姻法半年沒有性生活
沒有性生活,是否可以離婚

答案,可以離婚。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任意一方婚姻當事人均有權利主張離婚。離婚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之規定,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因此,如果有證據證明一方存在生理缺陷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發生性行為,法院可以據此判決准予離婚。


但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無法發生性行為或者無法證明一方存在生理缺陷,則無法適用該意見第1條之有關規定,而只能由法院根據其他情形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許離婚的判決。


結婚之後,夫妻是否有性生活,這並不屬於規定的離婚情形。只能由此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完全破裂,或者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離婚,那麼才有可能解除婚姻關係。至於説多長時間沒有夫妻生活可以離婚,這方面法律中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具體還是要看夫妻的實際情況才能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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