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活幾年屬於事實婚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同居生活幾年屬於事實婚姻?

同居生活幾年屬於事實婚姻?

現在法律上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只能算是同居關係,當事人的權益,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但你的權利,還能受民事法律的保護。不管同居幾年都不能算是事實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事實婚姻特徵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羣眾所公認。也就是説,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羣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1、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事實婚姻並不是説要同居滿幾年才算是事實婚姻,是隻要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生活,有得到周圍人的認可,就構成了事實婚姻,但是事實婚姻是不受到法律保護。

事實婚姻是一種狀態,是雙方需要確定合法婚姻關係的考慮期,進行同居期間不受法律的保護。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重婚有很大的區別,非法同居的重婚行為容易構成犯罪,需要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事實婚姻是男女雙方法律意識不強造成的,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