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幫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抗辯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5W
公司未幫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抗辯
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
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和補繳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可以得到8個月工資的賠償。該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依法維權。注:用人單位偽造勞動合同上的簽名,可以要求做痕跡鑑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