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懷孕後小三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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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懷孕後小三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小三懷孕後小三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對於小三的身份法律是不保護的,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不為社會及法律所倡導,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其次,對於小三可能還要區分一些情況,如果是主動成為小三的,想要維權比較困難,常見的做法是通過協商,與有關係的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中的男方進行協商,索取一筆補償金。這種做法要看男方是否願意賠償,如果對方不容易補償,很難維權。如果是被小三的情況下,爭取司法機關的幫助,從事實出發,如人身、財產遭受損失法院又可能會支持男方進行賠償;最後,小三懷孕,如果不想要這個孩子,可以自行選擇流產,對於因為流產產生的費用以及傷害可以向男方主張,如果選擇把孩子生下來,我們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權利,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起訴男方,要求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關於懷孕的問題,不管是非婚生子女還是婚生子女,都享有同樣的權利,男方需要給孩子支付撫養費,同時非婚生子女享有法定繼承權。對於小三自身來説,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必要費用生育孩子,但是對方的原配有權追回部分贈與,而且如果你們涉及了重婚行為的話,有可能會被對方配偶報案或者起訴,構成重婚主要有兩種情況:(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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