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可以隨時離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臨時工可以隨時離職嗎
臨時工可以隨時離職嗎
臨時工曾是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區別於當時的長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裏的非在編人員。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籤。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那麼可以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前者一定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就終止了,後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雙方隨時都可終止合同。
近年來,隨着《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許多用工單位把過去純粹意義上的“臨時工”轉變為“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在不少領域成為臨時工的新形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應當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因此勞務派遣人員也必須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