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法院立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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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債法院立案程序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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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窗口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複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①結婚證、結婚申請書複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② 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為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2)執行立案應當提供:①執行申請書; ②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③由主辦法官填具的《結案聯繫單》等證明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材料(調解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聯繫單》);④可以一併填寫《請求採取強制措施申請書》、《請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書》。



    (3)支付令立案應當提供:①支付令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被申請人身份情況證明;④證據清單一份和證據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應當提供:①公示催告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有關證據材料。



    開庭時間並沒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在開庭之前法院會以書面的形式進行通知,通知的內容包括地點和時間等,需要雙方當事人出庭,如果當事人不能出庭的,可以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為自己的進行辯護,如果據不出庭的不會影響案件的開庭,但是會影響到開庭審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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