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到凶宅可以退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購買到凶宅可以退嗎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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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到凶宅可以退嗎

購買到凶宅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締約和履行合同過程中,履行相關通知、保密和協助義務等。若賣方未告知買方房屋屬於凶宅,而是隱瞞相關事實,使得合同目的落空,構成根本違約的,買方有權主張解除合同,並且要求賠償相應損失。若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買方知情的,出賣人不構成違約,買方不得主張解除合同,也無權要求退房。但是雙方當事人若能夠協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 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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