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有哪些情形可以讓司法鑑定機構做重新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K
具體有哪些情形可以讓司法鑑定機構做重新鑑定
具體有哪些情形可以讓司法鑑定機構做重新鑑定
1、鑑定人不具備相關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鑑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4、鑑定材料有虛假,或者原鑑定方法有缺陷的;
5、鑑定人應當迴避沒有迴避,而對其鑑定結論有持不同意見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個不同鑑定結論的;
7、有證據證明存在影響鑑定人準確鑑定因素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