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房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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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房產分割
按份共有房產分割
1、房屋按份共有又稱房屋分別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所謂份額,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權整體中所享有權利的份量,即所有權份額,其效力及於房屋整體的每一物質構成部分,而不能簡單理解為實物份額。例如,甲、乙、丙合資興建一棟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資,形成甲、乙、丙三方對該房屋的5:3:2的所有權份額,則各自2使用該房屋的面積原則上應按此比例分配,但也可能並非如此。實際使用只具有分管性質,不能將之等同於所有權份額。 2、房屋按份共有,並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權,而是各所有權人按照所有權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佔有權既是指有實際佔有、支配房屋的權利,還包括以所有權人的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使用權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權按自己應占份額、依房屋用途實際使用房屋。收益權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佔份額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權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分享。處分權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依法轉讓自己的所有權份額。按份共有人轉讓自己的所有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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