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代簽買房定金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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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簽買房定金可以退嗎
父母打算買房,買房定金好退嗎?
簡單來説,定金是一種法定的擔保形式,作為合同履行的金錢擔保普遍存在於買賣合同關係中,在《合同法》、《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均有明文規定,有着嚴格的法定條件: 1、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 2、定金必須實際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總額的20%。 而“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賣家就房屋買賣初步達成意向後,準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同時,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違約情形,並不會發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後果,適用不了“定金罰則”,而是得根據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那麼,買房定金好退嗎就需要了解了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之後,購房者在與開發商或者中介進行交易的時候應該擦亮眼睛多留個心眼: 第一,不要着急與開發商或者中介簽訂認購協議書,不要先交定金,要雙方達成一致協定,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二,將“定金”寫成“保證金”、“訂金”、“預付款”、“誠意金”等,一旦房屋合同籤不成所有款項能退回。並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還: 1、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購房者在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2、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自然無效 3、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住房的暫測面積比誤差超過3%,則購房者可要求退房。 4、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擅自變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退房。 5、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而導致的按揭合同不能辦理,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可要求退房。 6、延遲交房:開發商超過3個月不能交房,購房者就可要求退房並返還雙倍定金。 7、賣方將認購房屋轉手他人或將已抵押房屋賣給購房者,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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