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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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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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您好!關於“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的回覆如下:

我們通常所説的40年產權是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40年。到時候提前一年向有關部門申請續期,每平方繳納相應的的土地出納金,就可以自動續期了。如果房子要拆遷的話,1:3賠付比。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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