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審實質化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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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審實質化含義
刑事辯護的有形化留痕化是什麼意思

是指在刑事辯護各種管理工作中,從時間和工作內容方面,不留間隙或空白、死角的縝密工作記錄,包括交接班記錄都留下證據。刑事辯護是一項程序性極強、時間跨度大、工作內容豐富的法律服務工作,同時因為委託人與當事人的“天然”隔離,以及對刑事法律缺乏必要了解,不利於服務工作和效果的體現,有時甚至引起誤解和投訴。基於此,被運用於生產經營領域的留痕化管理理念,亦可移花接木,應用到刑事辯護工作當中來,以增強工作實效。該理論具有明顯的優勢,即管理人可通過查證保留下來的文字、圖片、實務、電子檔案等資料,有效復原已經發生的經營活動。


1、對內工作角度,強調記錄留痕。一般來講,個案辦理中,從收案到結案,必然會經過接待委託人、會見當事人、各訴訟階段案情分析、不同環節辯護策略的選擇、案件裁判結果分析以及到最後的結案分析報告等階段,對於這些不同階段刑辯律師在付出工作時應該注意以書面方式記錄下來,精心整理、形成札記、乃至裝訂成冊、固定辦案成果。


這實際上也是自己對個案辦理進行書面總結的一個過程,對技能提升、經驗借鑑、總結昇華有着極為重要的意義。


2、對外服務角度,強調溝通與展示。客户委託刑事律師進行辯護,其實也是花錢買服務。刑事案件律師必須意識到這一點,在辯護過程中應當注意通過工作留痕化讓客户感受到服務。


如在訴訟過程中,律師應當注意及時與委託人溝通,主動告知案件程序進程以及實體風險情況,消除委託人疑惑、排除其焦慮;提前交流辦案計劃、以及辯護策略,爭取委託人理解;還可以在案件辦理中或者辦結後,適時向委託人展示我們的辦案記錄,特別是在結案以後,將裝訂成冊的辦案札記展示給委託人看,是將無形的辯護服務化為有形展示的最好方式,讓自己的辯護工作能夠看得見、摸得着,這也是增強委託人服務體驗感的一種有效方式。


年輕的刑事申訴律師應該重視這個環節的操作,久而久之,形成一種良好工作的習慣。


對於刑事辯護中的有形化留痕化是對內在工作中強調的是將記錄留痕,一般情況是在辦理案件的時候從案件的初始到案件的幾位是必須要經過委託人的,這個時候要會見當事人對刑事辯護的各個階段進行分析,並且要從不同的環節進行判斷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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