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加工合同沒有註明合同有效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承攬加工合同沒有註明合同有效期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加工承攬合同有哪些內容

加工承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定做項目。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應進行的工作,對定作物的規格、數量和價款作明確約定。是承攬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規格。

第三、數據的提供。定做物的技術數據及圖樣、樣品要求。

第四、承攬方式。即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五、定作物的品質.定作物的品質及質量保證。

第六、定作物的交付和驗收。主要約定定作物的交付時間,及驗收時間和方式

第七、轉包。針對承攬人將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約定。

第八、雙方權利義務。就加工承攬項目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各方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九、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時支付報酬,承攬人有權留置定作物。

最後,就是合同違約及爭議處理方式等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