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取保候審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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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取保候審故意殺人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為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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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能取保候審嗎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是一種最嚴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

(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

(5)法定羈押期限屆滿尚不能結案的;

(6)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以上七個條件只要具備其中之一就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故意殺人罪一般不行,社會危害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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