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能去省裏告不

來源:法律科普站 7.08K
起訴離婚能去省裏告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自己能去法院起訴離婚嗎




    當事人可以作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區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接受當事人的起訴狀之後,會在7日內下達是否立案通知。



    如果立案成功,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序前提,會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以內審結。如果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序,會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之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需要提交起訴書以及以下相關的證據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訴訟離婚的一般程序為:



    訴前準備工作



    、判斷自己是否符合訴訟離婚的條件。A、合法的婚姻關係。B、有離婚的理由和初步的證據。C、不屬於法定禁止提出離婚的情形。



    附: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禁止提出離婚的條件: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須經軍人同意。軍人有重大過錯除外。



    搜尋證據、妥善保管個人財產。離婚案件應搜尋的證據有:婚姻關係證明、身份證明、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子女情況及證明材料、家庭主要財產證明等



    起草民事起訴狀



    起訴審理階段工作



    向法院遞交相關文件



    法院受理案件



    預交訴訟費



    等待對方提出答辯



    人民法院先行調解



    自己能去法院起訴離婚嗎?離婚案件需要當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訴,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而刑事類的案件,一般都是檢察機關經過調查取證之後向法院提出公訴,所以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存在很大的差別,離婚是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