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權利主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9K
宅基地權利主體
使用宅基地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1、佔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佔有宅基地,並在宅基地上建造個人住宅以及與居住生活相關的附屬設施。


2、收益和處分。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獲得因使用宅基地而產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閒處種植果樹等經濟作物而產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權人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將不再批准。並且,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只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綜上所述,在農村宅基地是重要的集體土地,這種土地不同於國有土地,農民可以無償使用,並且在時間上沒有限制。當然,農民持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權,其一旦去世,這個不能當遺產繼承,不屬於遺產範圍。為了留住宅基地,子女可以繼續在房屋居住,政府也不會收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