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經濟適用房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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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經濟適用房二套房
成都經濟適用房買賣
您好,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為有限產權,土地未辦理有償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上應註記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利用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回購,回購價按原出售價格每年扣減1%計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變動房屋產權的,受讓人應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以上是對有關成都經濟適用房買賣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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