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申請仲裁用工所在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5W
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地是哪個地方
工傷職工應當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人社部《關於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
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七條規定,工傷認定向統籌地區(參保地)人社局提出,職工在勞動合同履行地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當在勞動合同履行地進行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註冊地參保的,在用人單位註冊地進行工傷認定。
工傷職工應當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人社部《關於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
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七條規定,工傷認定向統籌地區(參保地)人社局提出,職工在勞動合同履行地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當在勞動合同履行地進行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註冊地參保的,在用人單位註冊地進行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