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闆原因耽誤項目扣員工獎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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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闆原因耽誤項目扣員工獎金合法嗎
因老闆原因耽誤項目扣員工獎金合法嗎
不合法。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老闆原因耽誤了工程項目的,用人單位扣員工獎金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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