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對共同債務承擔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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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對共同債務承擔是怎樣
離婚夫妻對共同債務承擔是怎樣
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
2、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如果債權人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此時,不需要區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有清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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