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人擔保貸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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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擔保貸款的風險
給人做擔保,有什麼法律風險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違約還款,出借人就會控告保證人。不過,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後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證中,出借人找借款人還款未果的,經過訴訟或是仲裁後還是不還的,並且經過法院執行後確定無力還款的,那麼出借人即可轉而找保證人還錢。


而連帶保證的責任較重,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還錢,也可以直接找保證人還錢,並且不管是追償還是控告都沒有先後之分。


2、被宣判破產。如果保證人的債務超過自己的償債能力,那麼就有可能跟着債務人一樣被宣判破產。


不過,保證人被追償後,可以接着找債務人還款。如果債務人不肯積極還款的,照樣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追償的。


一般去法院起訴債務人還款時得走以下的步驟:


1、先準備一份起訴狀,寫明要求債務人積極還款,並提供保證合同、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據材料。


2、到債務人所在地法院,根據管轄法院的規定,一般提起訴訟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起訴被受理立案後,接着按照法院給的通知書進行。


4、按時出庭應訴,如果提起訴訟後,沒有出庭應訴的,那麼法院可以做撤訴處理。


擔保的方式有多種,如常見的定金、抵押、質押等等,不同類型的擔保,自然其的作用是不同的。而在為他人做擔保人的時候也要先考慮清楚,成為擔保人之後就會有一些風險,而這些風險對擔保人來講自然是不利的,因此生活中不要隨便為他人做擔保人,這樣有可能會對自身利益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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