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附加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附加協議
   雖然附加協議上約定工作6年和違約金,但只要約定了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你可隨時通知醫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的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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