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附加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勞動合同附加協議 雖然附加協議上約定工作6年和違約金,但只要約定了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你可隨時通知醫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的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勞動合同 附加 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