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廣東省宅基地建築面積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宅基地面積控制標準(一)1982年以後經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積每户控制標準為0.26(摺合 173平方米)。(二)、1982年(含)以前經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積每户最多不超過0.4畝(摺合267平方米)。 廣東省 徵地拆遷 宅基地 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