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週歲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出訴訟嗎 - 解決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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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週歲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出訴訟嗎,解決民事糾紛
十六週歲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出訴訟嗎,解決民事糾紛
年滿16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來源的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無勞動收入,應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訴訟權利
訴訟作用:
主要是可以充分全面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比較公正,處理的結果生效後具有終局的法律效力,具有執行力,訴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強制性,是國家處理民事糾紛的最有效也是最後的手段。因此,國家往往要對訴訟的主體、程序、制度等做出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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