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違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建設工程合同違約怎麼辦
建設工程合同根本違約怎麼辦
建設工程合同根本違約怎麼辦

根本違約已經使守約方實際上剝奪了另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因此,一方根本違約後,實際履行或中止履行對於守約方已毫無意義,所以守約方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有損害賠償、宣告解除合同、承擔利息等。

(一) 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公約規定的一種主要的違約救濟方式。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應負責的損害賠償額,應與另一方當事人因他違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額相等。賠償損失的範圍,一般包括財產的毀損,減少和為減少或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合同履行後可能獲得的利益。土地。但這種損害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依照他當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到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

(二)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違約救濟方式中最嚴厲的救濟方式,它將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產生一系列重大影響。當對方當事人根本違約後,守約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銷售合同公約》第26條規定,宣告合同無效的聲明,必須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通知,才開始有效。

(三) 承擔利息

一方當事人沒有支付價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額,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對這些款項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礙其獲得損害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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