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父是監護人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外祖父是監護人麼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國國家外祖父是監護人麼




    外祖父可以是監護人。從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成為監護人。若是成為孩子的監護人還需要經未成年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因此在父母沒死亡的情況下,只有父母沒監護能力時才可以成為監護人。



    可以。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有關監護的規定: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1.認定監護人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繫情況等因素確定。



    14.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時,可以將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或者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視為指定監護人的順序……



    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



    所以即使孩子的親人(親叔叔、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這一類的)會放棄對此孩子的監護權,你能證明是孩子父母很親密的朋友,主動申請並證明能盡到監護職責,也要經未成年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