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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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隊危險駕駛

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交通事故可以通過調解解決,如果始終無法達成一致的,也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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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涉嫌醉駕交警隊多久結案

醉駕交警隊多久結案的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逮捕後偵查時間是2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的,偵查羈押期限最長是7個月,偵查結束後還有提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一般是一個月,還可延長半個月,若起訴的話還要算上審判時間,這個時間就不一定了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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