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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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協議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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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離婚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建議委託律師代書,寫好協議後帶上協議書三份,雙方身份證户口本和結婚證,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領取離婚證即可;第二種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可以一併解決孩子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協議離婚需要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在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較快速的達到離婚目的。訴訟離婚時間較久,具體程序可以帶上身份證和結婚證,需要分割財產的帶上產權證明、財產信息具體委託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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