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簽訂離婚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5.84K
在國外簽訂離婚協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協議如何簽訂

離婚協議一般是這樣的:
1、雙方起草協議,在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基礎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2、離婚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呈現,而書面形式應僅指離婚協議書,不應包括信件,更不應包括電子郵件等。
3、子女撫養涉及三方面內容:
誰行使撫養權;
誰支付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未撫養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
4、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
5、只要離婚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生效,雙方就要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