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能否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呢 - 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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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否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呢,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單位能否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呢,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單位可以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個人,亦包括單位。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二款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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