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不能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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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不能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

隨着網絡購物平台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絡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擊外來鏈接。在銀行卡被盜刷後,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保留相應的證據,之後才有可能要求銀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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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人知道是什麼情況啊

首先你要明辨一個問題,那就是官司贏還是不贏,由誰來還錢,都以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協議為準。如果有事實説明合同是偽造的,可以繼續調查取證,畢竟假的真不了,但是對方是銀行,有內部暗箱操作你明白吧。除非拿出確鑿的證據,否則銀行的勝算大。所以道路會很曲折,前途也不會很光明。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1.你給死去的朋友做擔保。合同一定會註明,如果他不還錢那麼你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説白了就是他不還錢(不管什麼原因)你就得還。2.合同到期之後,他不還錢,銀行找你要錢,要不來錢可以申請法院保全查封你或者他的財產等等方法強制執行。3.但情況是,你死去的朋友沒有讓銀行去實施還款行為,而是申請了續貸。之前的合同自動過期作廢。那麼可以這樣説,只要合同上沒有讓你承擔附帶無限連帶責任的字眼,你和你死去的朋友的借款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第二個問題。你首先明白一個道理,法律上的合同具有時間性。以最後時間的,有效的,真實的合同為準。也就是説,後來的合同為假,之前的合同(你做擔保的合同)為真那麼。以你所簽訂的合同為準。那麼,你在這次貸款中擔任擔保人,借款人死亡,由你這個擔保人進行償還貸款。ps:我不明白為什麼需要你去作證。他打官司為什麼還需要你?死去的朋友找你另外的朋友進行擔保貸款。他死了你另外的朋友還錢。如果你去證明另外的朋友的擔保貸款合同是假的,而且對法院説06年的合同是你做的擔保,那麼,話説白了,你就得還錢了。這是誰出的這麼個主意啊?還問能不能做贏呢?你是不是迷糊了你?這位哥,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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