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如何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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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最新毆打他人如何認定的?

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如何認定的?

毆打他人,對他人身體進行傷害,構成輕傷以上傷情的,就可以認定毆打他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區別

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並不傷及人體的健康。當然,毆打行為不傷及人體的健康並非絕對,而只能是相對而言的。

需要指出,有時毆打行為與傷害行為在外表形式及後果方面沒有什麼區別。例如拳打腳踢,有時只造成輕微疼痛或一點表皮損傷、皮下出血,有時則可能造成傷害甚至死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甄別行為人的行為的性質,不能僅以後果為標準,則不能簡單地認為,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而沒有造成傷害的就是一般毆打行為。而應符合全案情況,考察主觀客觀各方面的因素,看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傷害他人,還是隻出於一般毆打的意圖而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

所以通過上述內容的瞭解,就能很好的區分故意傷害與毆打行為的不同,如果是遇到了被毆打的情況,自己也要知曉相關的法律知識,能懂得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尤其是自己受損傷比較嚴重的情況,如果自己不懂也可以委託給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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