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斷犯罪既遂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怎麼判斷犯罪既遂
怎麼判斷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已經齊備了《刑法》分則對某一具體犯罪所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雖然《刑法》上沒有規定犯罪既遂的判斷標準,但據《刑法》分則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結果犯、危險犯、行為犯、舉動犯。
根據《刑法》對各類犯罪既遂的定義,可以瞭解到犯罪既遂的標準從根本上説是行為人所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類型的犯罪,法律設定的構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斷標準也應具體分析。
(一)結果犯
結果犯是以法定結果的出現為既遂,結果是指犯罪行為通過犯罪對象的作用而給犯罪客體所造成的物質性的、可以具體測量確定的現實損害結果。
(二)危險犯
危險犯是以行為人實施的危害行為造成法律規定的發生某種危害結果的危險狀態作為犯罪既遂標誌的犯罪。
(三)行為犯
行為犯是指以犯罪行為實施到一定的程度就成為既遂,這類犯罪的既遂的出現並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有形的犯罪結果,也不要求實際損害的可能性即危險狀態的出現,而是以行為完成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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