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金行政行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4W
國家賠償金行政行為
抽象行政行為賠償

除立法行為能否賠償外,還存在一個對抽象行政行為可否賠償的問題。對此理論界還有爭議,目前普遍的觀點是:根據行政訴訟法,抽象行政行為不能被直接起訴,即使該行為違法,如果發生使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現實後果,也要通過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所以完全可通過起訴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賠償訴訟,不必訴抽象行政行為。對此,筆者認為不無商榷之處。並非所有影響公民權益的抽象行政行為必然通過具體行政行為實施,例如行政機關發佈一項禁止某些人從事某種活動的規定,自發布生效之時就可以造成相對人損害,而不必通過具體行為實施。如果不允許相對人對抽象行為提起賠償訴訟,必然放縱行政機關這方面的違法行為


作為公民,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我們是有權利要求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去對我們遭受的損害進行一定的補償的,但是我們在維權的過程中也要遵從一定的法律法規,合理維權,不要對其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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