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交強險賠償條件
交強險賠償需要條件嗎,要滿足哪些條件?
交強險只賠第三方不賠自己。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 交強險免責不負賠償責任情形包括: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還需要注意:發生事故須及時報案。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10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户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以上就是對交強險賠償需要條件嗎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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