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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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怎麼辦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怎麼辦
1、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主張以下補償: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最長可以主張11個月。
(2)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如果違法辭退的,可以主張雙倍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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