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後沒有給合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9W

1、提前備份。如果您每次都是在發生糾紛後被動應戰,那麼對於您來説,風險就太大了。因為有時候,您並非一定能夠蒐集到其他證據。事先沒有做好備份工作,總是寄望於事後去補救,為時已晚。比如您跟用人單位簽完勞動合同後,您可以複印一份作為備份。雖然是複印件,但同樣可以起到證明的效果。還有些勞動者在拿到勞動合同之後,沒有妥善保管,結果用時卻發現不見蹤跡了。

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後沒有給合同怎麼辦?

2、細心發掘證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後,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能夠直接證明勞動者所主張的事實,但如果拿不出勞動合同,是不是意味着勞動者一絲勝算都沒有了呢?其實並不盡然。打個比方,如果您拿不出勞動合同,而廠方又極力否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那麼您仔細想想,當初進廠的時候,廠方是否給過您書面的錄用或者報到通知?工資是否都是直接打入您的工資卡或者存摺?廠裏給過您工作牌嗎?只要您保留住了身邊的這些證據,就可以間接證明您和廠方是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的工資條、社保賬户、工卡、胸牌、工作證等都可以證明與該企業的勞動關係。有些糾紛當中,或許您難以取得文字性的證據,但是您的工友或許可以助您一臂之力,為您主張的事實作證。

3、依法投訴。很多時候,勞動者都是勢單力薄的,遇到糾紛時,單憑一己之力往往難以力挽狂瀾,勞動合同明明簽了,但苦於自己沒有拿到,其他什麼證據也沒有,似乎已經山窮水盡,沒有其他辦法了。這個時候,勞動者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因此,您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政府來督促用人單位交付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仍然一意孤行,不予改正,則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照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因此,在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後沒有給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訴訟之時,需要提供一些間接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如合同複印件,銀行流水,工作證等等,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後沒有給合同的處理方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