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辯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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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辯護詞
醉駕有辦法辯護嗎,辯護詞怎麼寫?

眾所周知,醉駕在我國是是極為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當醉酒駕駛被抓,駕駛者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如果符合某些條件則可以被判緩刑。下面小編我將會針對醉駕有辦法辯護麼,辯護詞怎麼寫?這一問題整理一些的相關法律信息。


一、醉駕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判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根據法律規定,北京馬玉蘭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張鵬宇家屬的委託,並經被告人同意,指派付斌律師擔任被告人張鵬宇的一審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我仔細查閲了本案的全部卷宗和起訴書,並且會見了被告人,比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事實材料。根據公訴人的起訴書和法庭調查,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鵬宇犯危險駕駛罪沒有異議,下面根據我國刑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就被告人的量刑情節發表辯護意見:


(1)被告人自願認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九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2)被告人沒有犯罪前科劣跡,是偶犯、初犯,且悔罪表現較好,請求給予從輕處罰。


被告人表現一貫良好,沒有犯罪前科,屬於初犯。從公安機關第一次訊問到今天的庭審一直都是配合調查,積極悔改的,符合從輕處罰的法律規定。


(3)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現。從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偵查的口供到起訴再到審判都可以看出,在案發後被告人能夠全部、徹底地向司法機關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説明被告人已經認識到犯罪行為的危害性,有改過自新的良好願望。從今天的庭審情況來看,被告人能夠主動交待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


(4)被告人認罪態度很能好,對於被告人的認罪態度,辯護人認為用“很好”來概括並不為過。從被告人第一次接受詢問到審判階段,被告人自始自終都是誠懇的態度配合調查,如實陳述,真誠悔過,既不反覆,又沒狡辯,更沒有避重就輕、隱瞞事實。這一誠懇的悔罪表現,應當得到法庭的確認,並作為酌情從輕處罰的事實根據。


(5)被告人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受害人。同時,事故發生後被告人的家屬積極的向被害人墊付了大部分的醫療費,並且多次前往醫院看望被害人。


綜上所述,被告人由於法律意識淡薄,最終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和親人。從本案具體案情來看,本案是過失犯罪,被告人又是初犯,犯罪後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辦案,認識自己的錯誤,主動自願認罪,悔罪態度良好,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不大。事後,被告人的家屬對又積極向被害人支付了醫療費,而且被告也表示願意積極賠償。本着刑罰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基本原則,敬請法庭給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給予減輕、從輕處罰。


雖然根據我國刑法,某些特殊人羣可以在觸犯刑法時可被宣告緩刑,但這不代表這些人就可以對醉酒駕駛這一違法犯罪行為置若罔聞。上面就是小編我針對醉駕有辦法辯護麼這一問題整理的一些相關法律信息,以及相應的辯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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